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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雲林縣消防局組織規程第四條、第六條及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09年1月31日府行法一字第1092900434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修正條文及編制表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0/1/31
發文日期:2020/1/31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92900434B號
主旨:「雲林縣消防局組織規程第四條、第六條及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09年1月31日府行法一字第1092900434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修正條文及編制表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10條及雲林縣消防局組織規程第9條規定辦理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(本府人事處除外)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(雲林縣消防局除外)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(含附件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令-雲林縣消防局組織規程第四條、第六條及編制表
  • 雲林縣消防局組織規程第四條、第六條
  • 雲林縣消防局組織規程編制表